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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辖市、扩权县(市)教育局,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:
从7月1日起,我省将实行招生工作旬报制度。请各关单位于每月的1日和15日登录河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“招生进度”栏,按照所列各项上报招生进度情况,上报数字为累积数字。省教育厅将每月对上报情况进行通报,并将招生进度报省政府。
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
二○○九年七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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